隆鑫通用收回7亿元私募基金认购款称将提高董事长规范运作意识
时间:2023-06-20  浏览次数:663

  隆鑫通用(SH603766,股价5.11元,市值105亿元)6月19日晚间披露,公司于6月15日支付的7亿元私募基金认购款已于6月19日全额收回至公司账户。公司已于6月19日再次函告基金管理人,已确认相关《基金合同》的解除。

  此前,隆鑫通用于6月16日晚间披露,经公司董事长(涂建华)审批,董事长代表公司于6月14日与华睿千和(天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睿千和)等签订了相关《基金合同》,公司以自有闲置资金7亿元购买了华睿千和发行的华睿千和聚财精选一百六十六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一百六十六号基金)产品。

  《基金合同》于6月15日生效,并经董事长审批,公司于6月15日支付了合同项下全部7亿元申购款。根据《基金合同》,一百六十六号基金的主要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地方政府债、公募基金等。基金止损线元。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2%的年费率计提。

  隆鑫通用的上述投资也引起了监管的注意。上交所迅速发函,要求公司说明相关情况。其中,上交所对资金是否会流向深陷债务问题的涂建华有所疑虑。

  据上市公司最新的公告,基金托管人华泰证券考虑到公司与基金管理人对《基金合同》部分内容存在异议,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未将公司已支付的7亿元认购款进行基金份额确认。同时,华睿千和考虑到隆鑫通用董事会认为《基金合同》的签署超过了董事长的审批权限,本着对投资人负责的态度,向公司全额退还了全部7亿元认购款。

  此番,隆鑫通用明确表示:“公司董事会认为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基金合同》属于越权审批。”公司称将以本次越权审批事件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公司全体董监高的责任意识,特别是董事长、管理层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此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隆鑫通用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原因为公司子公司重庆隆鑫压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鑫压铸)存在个别供应商准入、比选内控程序方面流于形式的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隆鑫压铸在更换铝锭供应商过程中,与重庆荣谦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荣谦)签订采购合同时未按照内控程序选择供应商,并向其支付9000万元采购保证金。

  对此,上交所曾向隆鑫通用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说明选择重庆荣谦作为供应商的主要考虑,未履行比选内控程序的原因,并进一步说明重庆荣谦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交易中是否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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