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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网暴国家出手了

时间:2024-08-0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在“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有时一句漫不经心的话,经过互联网发酵,会掀起滔天巨浪,足以摧毁一个人。

  8月1日起,我国开始正式施行《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这意味着,第一部打击网络暴力的专门规章,已来到我们身边。

  截至去年底,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互联网普及率77.5%。如此庞大的网络世界,不可避免会出现一些混杂、非理性的声音。这是互联网飞速发展产生的“副作用”。

  比如浙江,今年开展“之江净网”网络生态治理,公安机关已侦办“网络水军”“网络暴力”“网络谣言”刑事案件93起,打掉犯罪团伙56个,打处违法犯罪嫌疑人752名。

  对于网络暴力,此前主要依据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进行惩治。实施新规,就是在这些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制度体系,提升网络治理效能。

  打击网络暴力,首先要界定什么算网络暴力。这是开展相关治理的前提和基础。但在新规出台前,官方对此并没有明确定义。

  这个问题也一直困惑杭州的蒋女士。正值暑假,她带孩子出去游玩,拍摄了一段穿汉服跳舞的视频,上传到某平台后,有网民在评论区留言嘲讽。“别人对我贬低嘲笑,但没说脏话,也没造谣,这算网暴吗?”蒋女士问。

  她的问题在新规中得到了解答。《规定》第一次对网络暴力有了清晰定义: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不仅如此,《规定》还指出,有些情形要从重处罚,比如组织、煽动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或利用网络暴力事件实施恶意营销炒作等行为的组织和个人。

  “平台该不该对跟帖评论信息内容负管理责任”一直被热议。《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将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情形记入用户信用记录,依法依约降低账号信用等级或列入黑名单,并限制账号功能或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作为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还应加强对跟帖评论信息内容的管理,对以评论、回复、留言、弹幕、点赞等方式制作、复制、发布、传播网络暴力信息的,应及时删除、屏蔽、关闭评论、停止提供相关服务。

  此外运营公众号,也要进行内容安全审核。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要建立发布推广、互动评论等全过程信息内容安全审核机制,发现账号跟帖评论等环节存在网络暴力信息的,及时举报、处置。

  新规出台之后,一些网络平台已经开始积极行动起来。近日,某平台安全中心严打“饭圈”违规,对涉巴黎奥运会相关内容进行排查与治理,累计清理违规内容3.8万余条,对445个存在拉踩引战、网暴诋毁、无底线炒作运动员等行为的账号,予以阶段禁言甚至永久禁言处置。平台对用户言行进行明确引导,进一步肩负起监管责任。

  第三,新规细化了网络暴力信息分类标准规则,通过建立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以及网络暴力信息特征库、典型案例样本库等举措,加强对相关信息的识别监测,并明确了如何处罚。

  违反《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它情况,则由网信、公安、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涉及危害公民生命健康安全且有严重后果的,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规定》从信息内容治理、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等维度,抓住了网暴治理的基础和关键。”有专家评价称,这不仅是对网暴行为的釜底抽薪,更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抓手。

  一是启用防护选项。按照《规定》,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要建立信息防护功能,提供方便用户设置屏蔽账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等防护选项,鼓励提供智能屏蔽私信或自定义私信屏蔽词等功能。因此,遭遇网络暴力后,先要利用这些功能进行自我保护,避免网暴扩大化。

  二要尽快取证。《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向用户提供网络暴力信息快捷取证等功能,依法依约为用户维权提供便利。

  三是取证后及时处理。向信息处理者、平台管理者、网络服务提供者举报或投诉,要求及时删除或屏蔽相关信息,并对个人隐私进行保护。

  如果网络暴力达到违法程度,像人身攻击、威胁、诽谤等,可向警方报案或寻求法律援助,向司法机关提起民事诉讼或追究刑事责任。

  法治亮剑之外,社会多方还需共同努力,从源头遏制网络暴力,努力打造向上向善、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具体到我们每一个人,文明上网,善待他人,不实施网络暴力,既是保护别人,也是保护自己。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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