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9-0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继续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党员干部,我们要以党内法规为准绳,把“以人民为中心”作为发展旨归,,织密党内法规之“笼”,加强自身建设。
在思想上同频共振。党内法规是党统一意志的体现,对党的建设活动、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做出了具体规范与严格要求,以铁律和禁令立起“指路标”、划明“纪律线”、扎牢“篱笆墙”。纵观党内法规建设的全过程,从指导到规划,从制定到实施,从更加规范到更加完备,党内法规在走向完善、成熟的道路上始终遵循政治性原则,彰显在实践的全过程、各方面。
在行动上一以贯之。我们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领导主体,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内法规的各项内容都鲜明地体现“人民性”,充分彰显“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我们要深刻把握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立场和为民宗旨贯穿于党各项建设和实践的全过程。
在执行上高度自觉。“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党员干部要把贯彻党内法规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让法润我心、纪为标尺,保持尊规守规用规的意识不变形、不走样,以真抓实干精神落实好制度执行,确保党内法规“走心”更“走实”。要主动对标对表党内法规,坚持刀刃向内推进自我革命。打铁必须自身硬。广大党员干部要严守纪律和规矩,在自觉遵守、学以致用中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在工作中彰显自觉性、纪律性,在品格上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用党的法规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限定严守的边界,着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党性修养,切实把党内法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