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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沃韩国《专利法》修正内容介绍申请韩国专利请注意!

时间:2024-06-02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在韩国,通过开展现有技术检索来加快专利或实用新型申请审查的通道正在逐渐关闭。此前,人们可以通过提供由韩国知识产权局(KIPO)指定的专门机构所出具的现有技术检索结果报告来申请加快审查程序。这些专门机构通常独立于政府的知识产权局。

  尽管修正案带来了一些改变,但外国申请人仍然可以借助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项目来加快审查,从而确保国际申请人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此举意味着,对于KIPO来讲,来自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检索报告依然是有效的。

  在韩国,如果一件专利是在申请人首次提交申请的四年之后或者申请人提出审查请求的三年之后(以二者中的较晚者为准)完成授权的,那么该专利将有资格获得PTA。利用PTA,申请人可以更改专利的到期时间以弥补此前因审查工作所造成的延迟。不过,因申请人造成的延迟,例如在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时耽误的答复时间等,也许会降低其可获得PTA几率。

  这种延迟指的是从申请人收到授权通知书之日一直到知识产权局发出新的授权通知书之日之间的时间。因此,PTA可以最多减少6个月。

  这种延迟指的是从收到最终驳回通知书之日一直到申请人提交上诉通知之日之间的时间。在这种情况下,PTA可以最多减少5个月。

  因此,对于申请人来讲,用最快速度处理继续申请和上诉工作,以尽可能保留最长时限的PTA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换言之,申请人应该加快自己的工作(例如尽快启动继续审查并就最终驳回通知书提出上诉),从而根据新的法律规定来最大限度地延长其P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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