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1-31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河南省人大代表、河南大学经济学院名誉院长、中原经济发展研究院院长耿明斋接受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记者专访。
今年省两会期间,耿明斋将与多名省人大代表联名提交议案,建议“制定《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
“这些年来,河南自贸试验区累计形成制度创新成果546项,16项被国家层面采纳推广;累计入驻企业13.4万家,是设立前的5倍;货物进出口年均增长23.8%,贡献了河南省20%的外商投资为河南省经济发展贡献了自贸力量。”不过,耿明斋也坦言,自贸区还是会遇到某些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定的障碍。
耿明斋表示,现行的《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并非专门针对制度型开放和深化改革创新问题,未明确制度型开放和深化改革创新必然会涉及的不同领域和不同层次处理机制和实施流程,未明确建立制度型开放和深化改革创新的督查考评、奖励机制。
所以,凭现行《条例》,难以突破上述障碍,突破这些障碍,需要新的立法或已有法律调整实施,为制度型开放和改革创新保驾护航。
针对以上的问题,耿明斋建议,省人大制定《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与现行《条例》配套实施。
耿明斋称,《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要明确赋予河南自贸试验区各自贸片区,在片区功能定位、产业发展方面的制度型开放和深化改革自主权,针对不同层面的改革创新,探索实施改革创新事项报批、备案和告知承诺机制,保障各自贸片区在遵循宪法规定和《条例》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制度型开放和改革创新,省、市政府及各部门应全力配合,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的制度保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