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晚,昌邑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北海路市府街路口开展酒驾醉驾行动时,一辆摩托车由南向北驶来,驾驶人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其身上有淡淡的酒气,但驾驶人称自己并未喝酒。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1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且为无证无牌驾驶,又因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民警依法处罚。面对确凿证据,驾驶人表示:“自己确实喝了一瓶啤酒,以为骑着摩托车不会查自己,心存侥幸心理,没想到会被查住。”
这种情况的出现,归根结底还是心存侥幸,觉得就开一小段路不会被交警查处,其实已经埋下了安全隐患。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